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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5年及“十五”期间农药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明确“十一五”期间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了2006年农药管理工作。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会上提出,“十一五”期间,要站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创新农药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制度和手段,构建农药管理的“六大体系”。
一是政策与法规体系建设:要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药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农药管理条例》,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继续推进立法进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从根本上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管理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包括农药登记制度、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经营准入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专业防治组织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制度、药害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农药质量及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和农药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建设:未来五年,农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要力争有所突破。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已建立的农药质量和农药残留检测体系;针对生物农药质量检测需求,建立健全部、省两级农药生物测定中心;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县级农药质量和残留质量检测中心;适应生物技术发展要求,强化对转基因农药的检测和监管能力。
三是登记管理体系建设:要结合农药临时登记清理工作,研究建立取消农药临时登记、直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的一步到位的登记审批制度;强化农药毒理、环境、残留等安全性评价工作,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农药登记评价水平;加强对农药登记药效、残留、毒理、环境、残留试验委托单位的管理,确保农药登记资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实现农药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批等现代办公方式。
四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要坚持全面普查、专项抽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现农药标签电子数据库的网上公布和查询;探索全国网络联动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农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实现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手段现代化。
五是科学用药体系建设:要健全病虫害测报体系,完善电视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准确信息;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广大农民农药应用整体水平;推进专业服务,扶持病虫防治专业队,及时、有效防控重大病虫害;建立健全农资连锁配送体系,确保“放心农药下乡进村”;探索建立从农药来源、使用时间和方法、产地监测、农产品去向等全过程、可追溯的监控档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深入研究农药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大重点地区病虫害监测工作力度,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及时预警;健全完善各种预案,强化应急反应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反应能力建设落到实处。(中国农药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