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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里有哪些新法规(新法关注)
  发布时间:2007-12-30 12:02:34 来自:市场报 作者:不详 浏览:
从明年1月1日起,除了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之外,包括《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在内的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将正式施行。

  单位招聘

  强查乙肝将受处罚

  针对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亮出了红灯。根据《规定》,明年1月1日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单位招用员工时若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有关用人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如果强查乙肝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规定外,《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还明确保障应聘人员的知情权。比如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包括“劳动报酬”也应如实告知。而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

  职介机构

  禁向求职者收押金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就业促进法》还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带薪年休假

  最少可以休5天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明年起,凡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条例》具体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化妆品说明

  告别外文“天书”

  卫生部颁布的《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规定:2008年开始,化妆品原料成分必须用标准中文名称标注。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全成分标示时,凡《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对于《目录》中收录的和未收录的化妆品新原料,必须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被使用。对于未收录的新原料,将由卫生部在其通过卫生许可时给予标准中文名称。

  元旦起

  这些新规也将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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